四 简短的结语
综上可知,土地利用本身具有时间与空间尺度上不断演变发展的动态性。废灶——并场——东迁,盐业生产逐步至衰;私垦——放垦——兴垦,垦殖开发逐步拓宽。但两者并非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因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对土地利用系统的影响是非恒定的,驱动土地利用变化因子具有综合性。
区域地貌变迁是推动“废灶”的前提,这主要是由土地利用的自然适宜性所决定的,因而构成了驱动由盐转垦这一历史变化进程根本动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则是推动“兴垦”的关键,这主要是由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因而构成了驱动上述历史变化进程最主要动力,集中表现在土地相关政策层面上的变化:清代朝廷“例禁私垦”——民国政府“一律放垦”。
盐业生产与区域地貌变迁息息相关,废灶兴垦又与盐业生产盛衰息息相关。所以,按土地成陆和开发先后,废灶兴垦呈现出自西徂东、由南而北逐步推进的“时空”演化特征。具体说来,“废灶”自西徂东,以1900年伍祐、新兴两场最早放垦为标志;“兴垦”则由南而北,以1901年通海垦牧公司最早创建为开端。与废灶兴垦走向相适应,垦区移民同样呈现出自西徂东、由南而北逐步推进的特征。
不难发现,自然条件即区域地貌变迁突出的是“自西徂东”这一主线。因为土地由西向东逐步淤积而成。范堤沿线东台、盐城、阜宁三县成为废灶兴垦的中心地带,就是因为那里是堤外增滩面积最大、盐场放荒最多的区域。而淮南垦务局由南而北办理放垦事宜,以及崇、海移民由南而北规模性推进等经济活动突出的则是“由南而北”这一主线。
1935年苏北滨海盐垦区农垦公司概况
资料来源:1.李积新编《苏北盐垦事业概况》,1924年6月;2、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1933年2月;3、江苏省垦殖设计委员会编《苏北滨海垦殖区各盐垦公司概况》,1936年5月。
说明:1.国民政府实业部调查报告时间为1932年8月至11月;2、江苏省垦殖设计委员会成立于1935年2月,负责苏北盐垦区农垦调查设计工作;3、资料来源1、2所列44家公司有15家不在资料来源3中,另有8家创办时间也与其记录不同。本表以资料来源3为参照标准,并据民国《阜宁县新志·农业志·垦殖》、江苏省地方志编委会编《江苏省志·海涂开发志》第二章《围垦》(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盐城市地方志编委会编《盐城市志·海涂开发》(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等相关资料修正整理。
至1932年淮南各场盐户改垦者十之七八。大比例盐户身份的改变,从一个侧面为我们揭示了苏北沿海区域经济主导产业部门的巨大变化,成为实现从煮海为盐——废灶兴垦,即由樵采、煎盐——成熟农田过渡的标志,至此盐业基本为农垦代替。